出臺《暫行規定》,主要目的是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規范政府性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控制投資成本。受區政府委托,區財政局組織人員,在認真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廣泛征求區領導和全區各部門、各鄉鎮街的意見建議,特別是重點征求司法局法制辦、政府律師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進行了反復修改,形成了今天提交會議的審議稿。
二、重大意義
《暫行規定》的出臺,有利于對政府的投資行為加以規范,最主要目的是提高投資效益,控制投資成本。目前,我們的操作流程還不夠嚴謹、還有許多漏洞,從一定程度上講,政府性投資的社會效益不高,在個別領域還廣受群眾詬病。另一方面從建設陽光政府、法治政府的角度講,我們有著十分現實和迫切的需要,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管理,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節約、集約使用可支配資金,也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集體決策的作用,使之更加科學合理。
三、制定依據
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09〕648號)、《吉林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吉政發〔2020〕5號)、《吉林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主要內容
提交會議審議的《長春市九臺區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規定》共計六章、22條,內容涵蓋以下方面:
第一章 總則(第1-3條),主要就起草《辦法》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對政府投資項目和項目范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具體內容進行了定義和規范。
第二章 項目來源(第4-5條),主要是明確了擬提報下一年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所需條件、制訂年度政府性項目投資計劃的工作流程。
第三章 審批程序(第6-8條),主要是明確了納入年度政府投資計劃項目的審簽規則、臨時追(增)加項目的審批流程,并對未履行相關審批程序的項目進行了嚴格約束。
第四章 項目管理(第9-15條),主要是對項目組織實施、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財政評審、項目變更、工程簽證和項目驗收進行嚴格規定。
第五章 資金撥付(第16條),主要是明確了項目資金的撥付由區財政局結合項目實際進度和財政狀況安排。
第六章 附則(第17-22條),主要是鼓勵積極爭取各級各類專項資金或申報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及專項債券項目,建立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調度機制,明確了項目審計辦法、解釋說明和實施時間等。
相關政府文件: 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九臺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編 輯 : 趙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