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內容:
尊敬的區長您好,
我是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的一名研究生,由于家里不能支付下一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共計9200元,因此我想辦理校園地貸款,需要出具貧困證明,但是我家人去莽卡鄉政府為我辦理貧困證明時被告知不為非低保戶,建檔立卡人員蓋章。辦理校園地貸款的貧困證明只是證明家庭不能為學生負擔學費和住宿費,如果只為低保戶和建檔立卡家庭蓋章,那么那些非低保戶,非建檔立卡的學生,又負擔不起學費怎么辦?
【留言時間】2019-09-04
回復內容:
網友您好:接到您的訴求內容后,九臺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非常重視,第一時間責成莽卡鄉調查處理。莽卡鄉政府領導專門就此問題召開了由信訪辦、民政辦、扶貧辦人員會議,并對您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經了解,您家有土地,并且承包他人大約3.5公頃土地,家里還有一臺704輪式拖拉機和農機具,人均年收入在16000元左右。根據2016年扶貧政策文件要求,家庭不具備貧困條件的,不論是在校學生還是代職上學的研究生,都不能開具貧困證明。
感謝您的留言,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予以監督和支持。
【答復單位】區長公開電話辦公室
【回復時間】2019-09-10